【我为群众办实事】公证服务暖人心 赠送锦旗表谢意
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四
驻点指导组进驻达州期间
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818—2512686专门邮政信箱:四川省达州市A005号邮政信箱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2021年4月6日,公证当事人魏某某手持一面“公平公正效率高,热情真诚服务好”的锦旗来到达州市通川公证处,连声说道:“感谢公证处的领导和同志,热心办实事,替我们排忧解难。”
2021年3月17日,公证当事人魏某某、廖某某、余某某一行人来到了达州市通川公证处,希望寻求法律上的帮助,公证人员热情的接待了他们.经过与他们一行人的交流沟通得知,廖某某将自有的一套房屋出售给魏某某,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廖某某如实告知与余某某之间存在债权债务,故该房屋设置了抵押的现状。现三方都各有担心,魏某某担心付款后,出现纠纷不能正常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廖某某担心卖房后过户出现问题,无法及时归还借款并收取余款,余某某则是担心解除抵押后不能及时收到还款。
在三方僵持之下,公证处向他们建议可以办理提存公证,一次性解决三方问题,根据买方魏某某与卖方廖某某于2021年3月16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买方魏某某将应付购房款(237000元)提存于公证处,待余某某解除抵押权使买卖双方顺利履行完毕过户手续,拿到过户回执后告知公证处,公证处再将魏某某提存于本处的售房款按三方约定分别支付给卖方廖某某及其债权人余某某。同时,三方于2021年3月17日应公证人员的建议签订了《购房款支付协议》、《委托书》等法律文书。由于三方当事人均比较着急,经过公证人员的审查,依法于当天办理完毕提存公证,出具了公证书,三方当事人均放心办理房屋解押、过户手续。
三方当事人于2021年4月2日再次来到公证处,公证人员在审核了买方魏某某提交的房屋已过户的回执凭证后根据三方要求及签订的《购房款支付协议》、《委托书》等法律文书,将买方魏某某提存于本处的款项(237000元)分别支付于卖方廖某某及其债权人余某某。至此,魏某某、廖某某、余某某三方各自的问题都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各自权益得到了保障,事后,三方当事人都非常感动,为感谢我处“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的办事态度,当事人魏某某特于2021年4月6日到通川公证处赠送了一面锦旗,通川公证处的公证人员耐心细致、尽职尽责、优质高效的工作态度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誉。
近年来,达州市通川公证处始终坚持“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各项举措,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切实为民排忧解难,以人性化的公证服务温暖人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一面锦旗是一种认可,更是一份责任和担当。在今后的工作中,达州市通川公证处将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不断推动办证便民、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在公证服务方面的获得感。
【教育整顿】问计于民 问效于民 —— 通川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次座谈会
【教育整顿】司法部负责同志就《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教育整顿】能获得全国普法办的表扬答题活动长啥样?快来瞅瞅 还有机会赢话费!
【普法宣传】通川公安&达州全搜索强强联手反电诈!这档节目不看真的睡不着~
【教育整顿】对标对表促实效 —区司法局传达学习张杰书记专题党课精神
通川区司法局出品